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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9-18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数:

各相关学院:
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聚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项战略部署,发挥新媒体传播在推动文化强省建设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、青年思想引领等方面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,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(以下简 称“省社科联”)、共青团陕西省委( 以下简称“ 团省委”) 根据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》和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合作设立2025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重点课题研究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指南

1.新媒体赋能陕西文旅高质量发展创新路径研究

2.数字化背景下红色资源的活化与大中小学一体化育人模式研究

3.“Z 世代”陕西大学生社会心态的社交媒体表征与引导路径研究

4.陕西高校网络舆情特征与青年引导策略研究

5.全媒体传播系统性变革中地方政务新媒体内容创新研究

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,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,自拟题目申报。

二、项目申报

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,由省社科联、团省委组织实施,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。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,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。每个单位限报 3 项。

(一)申报条件

1.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,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,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;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(含)职务或博士学位。

2.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,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。

3.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,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,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
4.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
5.鼓励跨学科、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,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。

(二)申报方式

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《申报书》(一式三份)、《论证活页》(一式五份)及汇总表,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。电子版《申报书》(WORD文件格式)、《论证活页》(WORD文件格式)及汇总表(EXCEL文件格式)通过钉钉一并报送。

三、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

本项目由省社科联、团省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。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,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、项目设计、研究方法、预期目标、相关成果等,择优确定立项课题。

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,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。

四、项目结项

(一)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,结项需书面提交3-5万字的新媒体传播研究 成果和2000字以上的成果简介;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(二)省社科联、团省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,项目评审合格后,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。

五、成果使用

省社科联、团省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、使用权及处置权,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。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“ 2025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”及项目编号等信息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(一)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
(二)团省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,及时提出研究需求。省社科联、团省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。

(三)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;获准立项的《申报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

四)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将予以撤销:

1.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
2.剽窃他人成果,弄虚作假;

3.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;

4.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,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。

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,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。

(五)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日上午12点前,逾期不予受理

     联 人:尹明辉

     联系电话:(029)88219308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9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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